丽江中院协助迪庆中院圆满完成涉黑案件远程庭审
2020-06-16 10:17:38
2020年6月8日上午,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等罪一案,其中张某某等9名被告人在丽江市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参加庭审。
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2020年5月中旬,丽江中院在收到《调警令》后,提前部署、提前谋划,积极协助迪庆中院开展远程庭审准备工作。期间,丽江中院制定了明确的工作方案,抽调精干警力,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保障,将工作细化到每名参战干警。
6月8日上午7时30分,迪庆中院法庭准时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就被告人张某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私藏弹药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一案宣读了起诉书。在迪庆法院的审判法庭,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通过迪庆法院的远程庭审系统,依照法定程序,在远程庭审模式下对案件进行审理。被告人张某某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回答了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的发问。整个庭审过程,屏幕画面清晰,声音传输顺利流畅。
整个案件庭审过程持续了两天29小时,丽江中院全体参战干警发扬了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圆满完成了该案远程庭审工作,得到了迪庆中院的高度赞扬。
按照以往做法,迪庆法院干警需长途驱车到达丽江市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再返回迪庆法院庭审,往返耗时长,给庭审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及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复杂的刑事案件审判上,有时因案件需要,需要多次开庭。此次“跨区域”远程庭审,为迪庆法院节约了提押被告人时间,法官审理案件时间充裕,还避免了被告人在提押、还押过程中的脱逃风险,也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